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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寻求将中美科技协议延长六个月,但暂未承诺长期延长

更新于2023-08-25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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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周三表示,美国正在寻求将与中国签署了数十年之久的《中美科技合作协定》(STA)延长六个月,以便与中国政府进行谈判,“加强”该协议。

《中美科技合作协定》由时任中美两国领导人邓小平和吉米·卡特(Jimmy Carter)于1979年1月底在美国华盛顿签署,是两国实现外交关系正常化后签署的第一份协定。

自首次签署以来,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协议历来大约每五年续签一次,本周末即将到期。

到目前为止,《中美科技合作协定》已有44年历史,为中美两国的科研合作建立了一个框架。

不过,随着中国军事和科技实力的发展,以及中美两国之间的竞争加剧,美国政府对将于8月27日到期的《中美科技合作协定》是否应该继续的问题提出了质疑。

据路透社消息,美国国务院一名发言人周三表示:“这一为期6个月的短期延长将使协议继续有效,同时我们寻求授权进行谈判,以修订和加强STA的条款。”

这位发言人强调:“它并没有让美国承诺长期延长。”

美国国务院表示,STA为政府间的科学合作提供了一致的标准,如果协议失效,各机构将不得不与中国政府协商各自的安排。

发言人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国家科技战略带来的挑战、中国政府在这一领域的行动,以及它们对美国国家安全和知识产权构成的威胁,并致力于保护美国人民的利益。”

中国驻美大使馆发言人刘鹏宇在一份电子邮件声明中表示,中国政府“对中美科技关系的看法和立场是一贯的。科技是一项开放的事业”。

他补充说:“中美科技合作40多年的历史充分证明,中美交流与合作是互惠互利的,增进了两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的福祉。”

美国共和党人表示应取消该协议,理由是担心它会助长中国军事现代化发展。

8月23日,美国众议院“中国特别委员会”三名成员提出了一项法案,要求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科技合作协议都必须通知国会。

如果该法案成为法律,美国国务院将需要在规定的天数内向国会提供安全风险和技术转让的评估报告,并更新华盛顿对中国承诺的监督能力,否则任何协议都将被撤销。

而支持延长协议的人认为,如果不延长协议,美国将失去对中国技术进步的宝贵了解。

支持者表示,科学合作和了解中国科学进步的窗口所带来的好处超过了反对者所表达的中国军方利用美国科学进步的风险。

然而,许多分析人士认为,在与中国的战略竞争加剧之际,《中美科技合作协定》必须重新修订,以保障美国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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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Vincy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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