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美第三个!加州正式立法保护未成年网红在线收入
近日,加利福尼亚州已与其他两个州联合制定法律,为社交媒体上出现的青少年和儿童提供财务保护。
据加州州长网站称,民主党州长加文·纽瑟姆于9月26日签署了一项法案,要求父母和监护人将未成年人“用于盈利的在线内容” 收入,按一定的比例存入信托账户。
纽森签署的第二项法案扩大了《库根法案》的范围,该法案长期以来保护儿童演员,并将在YouTube等平台上担任内容创作者的未成年人纳入其中。该法案要求,未成年人年满18岁时,其收入的至少15%必须存入信托基金。
纽森与歌手黛米·洛瓦托一起签署了这项法案。黛米·洛瓦托最初是一名童星,最近执导了处女作《儿童演员》,这是一部在Hulu上播出的纪录片,探讨了娱乐圈聚光灯下成长的酸甜苦辣。
“为了给下一代童星创造更美好的未来,我们需要为在数字空间工作的未成年人提供保护,”洛瓦托在纽森办公室分享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我感谢纽森州长采取行动,对《库根法》进行了更新,这将确保社交媒体上出现的儿童在成年后获得代理权,并因使用他们的姓名和肖像而获得适当的补偿。”
在制定保护儿童网红的立法方面,加利福尼亚州效仿了明尼苏达州和伊利诺伊州的做法。
伊利诺伊州的法律于7月1日生效,规定16岁及以下的儿童如果在30天内出现在视频或在线内容中的比例达到30%,则应获得报酬,而成年人(无论是父母还是监护人)会因该视频或在线内容而获得报酬。制作儿童出演的视频的人有责任将总收入存入信托账户,供儿童在18岁时领取。
明尼苏达州的法律将于2025年7月1日生效,该法律要求未成年人因出现在网络内容中而获得报酬,并特别规定14岁以下的儿童可获得100%的收益。
过去十年,“分享”已经成为网络上利润丰厚的生意,其中包括记录家庭日常生活的“家庭视频博客”、以儿童为主角的品牌服装广告等。
芝加哥社交媒体营销公司Oak Street Social的联合创始人兼两个孩子的母亲乔安娜·格兰奇表示,在当今世界,一个拥有超过100万粉丝的网红可以通过一条赞助帖子赚取20,000美元以上,而社交媒体平台上粉丝不到100,000的人仍可能通过一条赞助帖子赚取高达4,000美元的收入。
格兰奇称:“社交媒体已经成为向广大受众推广品牌的首选渠道。”社交媒体行业的经济效益使得父母们可以将社交媒体(通常以孩子为主角)变成一种职业。“博客、Instagram和YouTube风靡一时,现在我们又有了TikTok等许多其他应用,人们发现社交媒体是一种可行的副业或全职收入来源。”
随着越来越多的州开始考虑为未成年人网红提供财务保护,一些专家质疑立法是否应该减少对儿童财务权利的关注,而更多地关注他们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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